x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

2022-06-16 来源: 作者:admin

        2022年6月16日下午,协会邀请青岛市人社部门资深专家、青岛市仲裁专家、拥有15年仲裁工作经验的老师,在城阳为70余家企业进行“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图1)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图2)

        此案例中的王某在2013年当时是得到支持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用工不签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

        不管什么原因,不管哪一方原因导致,也不管双方有怎样的约定,只要没签合同,对企业的惩罚就是双倍的。虽然倒签了2013年的合同,但实际上在签合同当天以前还是没有合同,相当于最终固定的时间是2014年9月30日。因此,王某在当时得到支持,企业支付2014年1月至9月共九个月的双倍工资。

        但是此案例放到现在不会得到支持。劳动合同法最热的条款,一是未签合同二倍工资,二是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我们来看: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图3)

        现在针对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必须的。

        企业用工就要签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与之前相比,现在有一个月的宽展期。这一个月可以不签,不会惩罚。但从第二个月开始,比如一个月30天,从第31天开始,还不签合同,要么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离职,否则就要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企业先签了合同,而没有用工,劳动关系没建立,这种情况可以不用负责。但如果只用工不签合同,一旦超过一个月以上,就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图4)

        二倍工资可以无休止地要吗?不可以!

        如果劳动者工作了20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至今的二倍工资吗?不可以。

        根据今年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全国仲裁工作,其中一条涉及二倍工资: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图5)

        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不能无边无际地索要。

        此外,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如果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能够举证证明是单位原因造成未签劳动合同,仲裁支持其索要二倍工资;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则不支持。这就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故意造成未签劳动合同,以权谋私达到获利的目的。

        2.工伤职工:未签合同二倍工资掌握的范围是提供劳动的人,按此划分,没提供劳动、放长假或者休假的人,休假期间索要二倍工资是不会得到支持的。此外,职工到单位工作几天后,发生工伤去医院治疗,治疗期间没法签合同。那么,他的治疗期属于法定的延长期限。这期间虽然没签合同,但对于二倍工资也不支持。

        电子劳动合同和纸质合同效力相同吗?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图6)

        2019年青岛市人社局开始推行电子合同。人社厅在2020年发文把电子合同又进一步重新确定它的效率,相当于在国家层面认可这种合同的效力。

        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如果劳动者提出要求时已经超过时效期,单位在抗辩时一定要主动提出。

        此外,劳动合同还要注意一定要由劳动者本人亲自签名,不能由他人代签。用人单位应加强档案管理,留存劳动合同原件备查。

课程分享 | "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分析与防控”公益分享(图7)

        仲裁结果:公司支付姜某2016年的年休假工资。

        连续工作1年以上如何理解?

        只要职工毕业后有过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即使是原来在别的单位,后来跳槽到新单位,第一年也是可以要求休年休假的。并非在新单位工作满一年,他才能休当年的年休假。至于休假时长要按年假规定折算。但单位不能说第一年不能休年假,必须满一年才可以。

        年休假应如何安排?实际上单位是掌握主动权的。

        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如果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劳动者可要求企业支付未休年假二倍工资。

        假如单位很忙,员工都没休年休假,要补发年休假工资,一般补两个月的,比如每天200块钱,除正常工资外,每天还要补给职工400块钱。

        所以,对于符合休年休假的职工,用人单位要每年及时安排其休假,并注意保存休假申请、考勤表等证据。

        本期从仲裁角度分享了二倍工资和年休假的问题,下一期将于明天继续分享关于加班费、工作地点调整、解除劳动合同、仲裁证据规则、赔偿金到经济补偿金的转变、仲裁时效、非因公死亡政策、疫情之下的用工政策问题,敬请持续关注。

        6月24日,协会将继续在黄岛开展“劳动关系终止与解除”分享,感兴趣的伙伴欢迎报名。

            “劳动关系终止与解除” (原文地址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