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最新劳务派遣政策解读与应对》专题讲座顺利举办
2015-05-19 来源: 作者:admin
鲁人社办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了《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通知》,青人社也将于2015年7月1日施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为了企业能依法合理使用劳务派遣,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于5月14日下午举办了《省市最新劳务派遣政策解读与应对》专题讲座,邀请了协会的老朋友、人社局的刘瑞玲老师与劳谦律师事务所的何德宝律师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讲解。
刘老师对劳务派遣的相关的法规条例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首先为大家梳理了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的变化;其次就劳务派遣概述与如何依法使用劳务派遣进行了解析。刘老师强调劳务派遣必须的三点,一是以经营为目的,二是有劳动合同及劳务派遣协议,三是要有劳动过程的管理。刘老师又分析了青岛地区劳务派遣的现状为三个量大,分别是:派遣企业量大、派遣职工量大及用工单位量大。并从选择派遣机构、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用工比例、同工同酬、同工同福利等方面解析如何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刘老师建议劳务派遣协议尽量明确责任主体,约定不明确的,劳务派遣单位兜底。老师着重强调决不允许企业自我派遣。
何律师以用工单位为视角,指出在劳务派遣单位资质发生变化时,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属于用工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派遣单位,并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工伤属于派遣单位责任,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何律师还从劳务派遣的期限、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被派遣劳动者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等方面解析了劳务派遣的几种特殊情形。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何律师着重强调了异地派遣用工要么是派遣单位到青开户,要么就是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通过刘老师和何律师一个下午的讲解,大家都对青岛市将在2015年7月1日施行的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有了新的学习与认识,并更能好地在工作中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协会再次感谢两位老师的精彩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