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人资协会5月公开课《劳动关系:企业降本增效全解答》
2024-05-28 来源: 作者:admin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环境下,企业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处理,成为每家企业都在面临的问题。如何实现从源头降本增效,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也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近期,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结合日常会员企业走访需求调研,精心筹划准备,于5月23日倾情推出《企业降本增效全解答》公开课,本次公开课邀请到的是国内知名公司法、劳动法专家——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洪桂彬老师。
此次公开课到场人员60余位,现场座无虚席;课程重点围绕薪酬调整、绩效淘汰、组织变革与人员优化、调岗调薪、违纪员工处理、人力资源退出等维度,结合经典案例,直击企业痛点,进行深刻讲解。
一、降薪调整:
Q:因企业阶段性经营情况进行全员降薪调整,员工不同意,申请仲裁怎么办?
A:降薪调整,要遵循合法程序路径
二、组织变革与人员优化
Q:岗位撤销能否执行合同变更或解除?
A:《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重大变化:涵盖企业异地搬迁,资产业务转移等法定的变化,或法院酌定的客观情况变化。
岗位撤销研判论证:
必要性--为什么撤销?从业务逻辑角度解释;
整体性--整个部门?一个部门多个岗位;
程序合法性--出决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向外传达(工会)、公示后告知(公布新的组织架构)
三、低绩效员工管理
Q: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何处理?
A:《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企业应当提前设置录用条件,动态目标、静态要求相结合,包括动态目标任务及出勤率要求等,并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违纪失职行为等),做好过程预期管理和痕迹管理。
Q:公司业务发生变化,岗位调整员工抗拒,如何处理?
A:调岗包含两个维度:履行性调岗和变更性调岗。履行性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形式,也保障企业用工自主权。
员工调岗要做好原岗位工作交接,公司要做好新岗位岗前培训,保障员工权益及调整的合理性。企业注意沟通的时机和形式,并做好痕迹管理。
一天的培训时间,现场学员收获满满,意犹未尽。也为会员企业在劳动合同及相应程序设定指明了工作方向。学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学习,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将进一步讲所学知识切实融入到日常劳动关系管理中。
下一步,青人资协会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对劳动关系、人才管理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新挑战,多形式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学习和分享沙龙,帮助会员企业进一步提高处理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矛盾能力水平,有效依法依规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将相应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岛城企业形成和谐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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